上周就想写了结果一直在犯拖延症。上周的时候因为不理解斯托尔茨定理证明的前半段所以去放狗和放百度,结果就搜到一个百度知道里面讲了前半段的,虽然那个回答者大概是因为怎么讲前半段提问的人都不理解懒得讲了以至于没有把后半段讲完,结果那个提问的人非常生气,不过刚好把我不理解的地方弄明白了。我就把两段拼起来发出来吧,希望以后像我一样不懂的人搜索的时候可以搜到这里。
PS:菲赫金哥尔茨的35例6的讨论太神了……太麻烦了……太可怕了……为学理论数学的人在本科阶段要经历的这个可怕的过程表示同情和敬佩。果然数学要资质了,我没有去读数学而是读工科真是太好了。
(PS2:数学符号太麻烦了博客又没有公式功能我也懒得用图片,以下用infinity指代那个倒8,Xn Yn XN YN的n、N、n-1、N-1等等都是下标,/就是分子分母中间的那条横线,如果看着很难受请自己在稿纸上转化成平时写的那种格式吧,写出来就很容易看懂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在presentation和oral defense的时候都喜欢黑板不喜欢使用ppt什么的)
首先,斯托尔茨定理,会搜到这里的人肯定都认识:
设整序变量Yn->+infinity,且从某一项Yn+1>Yn,则lim(Xn/Yn)=lim((Xn-Xn-1)/(Yn-Yn-1)) (等式右边的极限已知为存在)
如果等式右边的极限不存在,不能用这个定理哟亲。
证明:
设 lim((Xn-Xn-1)/(Yn-Yn-1)) =a,我们将证明 lim(Xn/Yn) 也是a。